关于中国驻波兰使馆领事部实行中国公民办理旅行证件回邮服务的通知
2018-09-17 04:52

  为进一步方便在波中国公民申办旅行证件,提高领事证件服务水平,中国驻波兰使馆领事部于2018年9月17日起实行旅行证件回邮服务。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可自愿申请回邮服务,领事部将把办妥的旅行证件邮寄至申请人指定的地址。

  一、回邮服务办理方式:

  (一)选择回邮服务的申请人在递交申请时应填写《邮寄服务申请表》(见附件),与申请材料一并交领事部。如申请人原持证件需要注销,领事部在接收申请时收回原证件。

  (二)申请人应在领事部提供的邮寄单上清楚准确地填写收件人姓名、回邮地址(含邮编)、联系电话等信息。如收件人与申请人不是同一人,请务必在收件人一栏同时注明申请人的姓名。

  (三)申请人应按领事部要求支付办证费,领事部在确认收到办证费后将把制好的证件、注销后的原证件和办证费收据邮寄给申请人,邮件寄出时领事部将通知申请人。申请人可通过邮寄单号查询邮寄进度。

  (四)邮寄费由收件人在收到邮件时支付给邮递公司。

  二、注意事项

  (一)旅行证件为中国公民在海外证明身份和用于国际旅行的重要证件,为保证回邮质量,领事部将把证件交由DHL快递公司承运。

  (二)邮寄服务存在一定风险,请申请人谨慎选择。因邮寄而产生的证件丢失、损毁、延误等情况,领事部不承担相关责任。

  (三)旅行证件一旦经邮件寄出,不予终止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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