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与波兰共和国文化交流与合作简况(二)
2002-06-06 00:00
第二部分:八十年代

    80年代后,随着中波两国关系的好转,文化交流与合作得到了迅速恢复和发展。
  1980-83年,中波两国逐渐恢复中断了多年的文化交流,双方开始派遣艺术团组到对方访问演出,两国教育部门签订了互派语言教师和联合编辑出版《波汉词典》的协议,体育部门签订了体育交流纪要。
  1984年,中国文化部副部长吕志先率中国政府文化代表团来波与波外交部副部长约 维雅奇在华沙签署了《中波两国政府1985-1986年文化科学交流计划》,从此两国文化交流走上正轨。1986年11月,中国文化部副部长宋木文与波兰驻华大使邓博夫斯基在京签署了《中波文化和科学合作协定1987-1988年执行计划》.
  1989年3月在华沙签订了《中波文化和科学合作协定1989-1990年执行计划》。根据所签的合作协定和年度执行计划,双方积极开展文化、艺术、科学、教育、体育、卫生、出版、新闻、广播、影视、档案、宗教、园林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两国一些相应机构还签订了交流合作计划或协议。这些计划或协议均属中波文化和科学合作协定及其执行计划的组成部分.
  80年代,两国表演艺术交流的规模和数量有较大发展。双方均派出过多起规模较大的艺术团体和著名的艺术家赴对方国家访问演出。这期间在波兰举办了中国摄影艺术展、中国漆画、漆器展、中国油画展、中国版画展、中国壁画挂屏刺绣展、中国中青年书法展,并选送美术作品参加了在波兰举行的罗兹国际版画展、克拉科夫国际版画展、革但斯克国际工艺品展和比尔纳国际儿童版画比赛等。波兰在中国举办的展览有:波兰现代绘画展、波兰肖邦生平图片展、波兰招贴画展、波兰儿童书籍插图展等。
  1989年9月,波兰政局发生急剧变化,成立了东欧第一个非共产党领导的政府.中国坚持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努力同波兰保持和发展正常的国家关系,两国的文化交流与合作得到维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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