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前往香港须知
2017-09-19 22:24

  在波长期工作、学习、生活的中国内地居民如需以访客身份从境外赴香港短期旅游、从事商务活动等,可在使馆领事部申办香港进入许可。领事部根据情况可为申请人签发有效期最长2年,多次入港,每次停留期最长14天的入港许可。

  一、申请所需材料

  (一)入港许可申请表(表格下载见附件);

  (二)护照原件及资料页复印件,居留证件或长期签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申请方式

  申请人可亲自到领事部递交申请,也可委托代理人代交申请,领事部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的申请。

  三、办理所需时间

  领事入港许可业务工作日为每周一、周三和周四,节假日除外。认证正常办理需3个工作日(例如,周一递交申请,下周一取证),加急办理需2个工作日(例如,周一递交申请,周四取证),特急办理需1个工作日(例如,周一递交申请,周三取证)。申请加急和特急办理需向工作人员说明原因,取得工作人员许可,并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因补充材料、核实情况、不可抗力等原因所耗费的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四、收费标准

  正常办理:每人30兹罗提。

  加急办理:在正常办理费用基础上每人加收110兹罗提。

  特急办理:在正常办理费用基础上每人加收160兹罗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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