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境免签
2017-09-19 20:23

  一、24小时口岸过境免签

  外国人持联程客票搭乘国际航行的航空器、船舶、列车从中国过境前往第三国或地区,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二十四小时且不离开口岸,可免办签证。

 

  二、72小时机场过境免签

  (一)外国人申请72小时免签过境需要满足以下3个条件:

  1. 属于以下51个国家公民:

  (1)欧洲:奥地利、比利时、捷克、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冰岛、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波兰、葡萄牙、斯洛伐克、斯洛文尼亚、西班牙、瑞典、瑞士、俄罗斯、英国、爱尔兰、塞浦路斯、保加利亚、罗马尼亚、乌克兰、塞尔维亚、克罗地亚、波黑、黑山、马其顿、阿尔巴尼亚。

  (2)美洲:美国、加拿大、巴西、墨西哥、阿根廷、智利。

  (3)大洋洲:澳大利亚、新西兰。

  (4)亚洲:韩国、日本、新加坡、文莱、阿联酋、卡塔尔。

  2. 持有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72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的前往第三国(地区)联程机票。从某一国家(地区)来中国并在72小时内返回其来自国(地区)的,不能享受免签待遇。例如从华沙到北京再返回华沙,不能适用此项政策。

  3. 自以下机场过境前往第三国(地区):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广州白云国际机场、成都双流国际机场、重庆江北国际机场、沈阳桃仙国际机场、大连周水子国际机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桂林两江国际机场、昆明长水国际机场、厦门高崎国际机场、武汉天河国际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哈尔滨太平国际机场、青岛流亭国际机场、长沙黄花国际机场。

  (二)申请72小时免签过境的方法

  符合72小时过境免签条件的外国人应当向载运其抵达中国的航空公司提出,由航空公司或者旅客本人向中国边检机关申报,边检机关经审核符合过境免签条件的,允许其临时入境。

  (三)在北京、成都、重庆、沈阳、大连、西安机场办理72小时过境免签手续的外国人在入境后不得离开该市行政区域。在广州机场办理72小时过境免签手续的外国人可以离开广州市,但不得离开广东省行政区域。遇有特殊事由需要离开的,或是因特殊原因无法在72小时内及时离境的,应向当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签证。

 

  三、144小时过境免签

  享受72小时过境免签的51国公民持本人有效国际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确定日期和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的联程机票,可免办签证自上海港国际客运中心、吴淞口国际邮轮港、上海火车站、上海浦东国际机场、上海虹桥国际机场、南京禄口国际机场或杭州萧山国际机场中的任一口岸入境或出境,在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行政区域内免签停留不超过144小时。

  注意事项: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在境外办理赴上海或南京机场、杭州机场的飞机、火车、客轮手续时,仅需要向值机的交通运输工具工作人员出示有效旅行证件和144小时内已确定日期及座位前往第三国(地区)的联程客票即可,承运的交通运输工具负责人将按规定在抵达上述口岸前向中国边检站申报。边检站经核查准许后,在外国人抵达口岸时为其签发临时入境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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