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奖励品学兼优的自费留学人员,经教育部批准,设立“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以下简称优自奖),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2024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项目已启动实施,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类别
奖励分为A类奖和B类奖,A类奖励金额为每人6000美元,其中特别优秀奖为每人10000美元;B类奖励金额为每人10000美元。每位申请人同年度不能同时申请A类和B类。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效护照。
(二)品德良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
(三)类别要求:
A类奖申请人应为正在国外自费攻读博士学位二年级及以上、于2025年6月30日以后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B类奖申请人应为已确定回国工作人员,包括应届博士毕业生和博士后。其中,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攻读博士学位、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毕业取得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后应为在国外自费留学取得博士学位后继续留在国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于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期间完成博士后研究的人员,申请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不受理曾获得该奖学金、享受过或正在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人员的申请。
三、选拔办法
(一)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0月10日-11月20日,按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二)申请人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间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三)我馆按照“择优选拔、差额推荐”的原则,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推荐。
四、时间及工作安排
1.网上填报:2024年11月20日前,申请人登录“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管理系统”(http://yxzfs.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申请材料。
2.提交材料:2024年11月25日前,申请人须下载申请表与申请材料一并发送至邮箱education@chinaembassy.org.pl(邮件标题和附件命名格式“2024优自奖-姓名-学校”)。
3.使馆初审:2024年12月30日前,使馆将对申请人资格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推荐人选报回国内。
4.公布结果:2025年5月底,国家留学基金委通过系统公布录取结果。
五、咨询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网址:
https://www.csc.edu.cn/chuguo/s/3327
中国驻波兰使馆科教处:
邮箱:education@chinaembassy.org.pl
电话:22-8315823